台南市辦理98年運動樂活計畫體育志工研習會實施計劃
一、 計畫依據: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8年運動樂活計畫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 目的:為擴增運動參與人口,提升觀賞性運動人口,以喜好運動、投入運動、熱愛運動作
為提升國民身心健康積極手段,特訂定本實施計劃。
三、 主辦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台南市政府
四、 承辦單位:台南市立體育場、台南市體育會
五、 協辦單位:台南市體育志工團、國立臺南大學
六、 研習日期:98年9月24、25日(星期四、五)
七、 參加對象:凡具服務熱誠與興趣,願意參與運動相關志願服務者,均歡迎參加。
八、 研習地點:台南市立體育場(訓練教室)。
九、 課程內容:包括學校運動志工課程與服務基礎課程。
十、 實施方式:
(一) 專題講座:邀請學者專家針對本研習內容進行演講。
(二) 小組討論:針對本研習內容進行討論。
(三) 綜合座談:針對本研習內容進行座談。
(四) 實習服務:對有意願擔任運動志工之人員,研習會後由運用單位輔導組隊,安排參與
志願服務實習工作。
活動照片集錦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|

